关于公布2024年山东省实验动物行政许可事项(第六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9-20 12:46 信息来源: 基础研究处

鲁科便函〔2024〕2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的法律法规规定,经审查,同意向济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等4家单位发放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许可证自颁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五年。

附件:

2024年山东省实验动物生产、使用许可证名单(第六批)

附件下载:

2024年山东省实验动物生产、使用许可证名单(第六批).docx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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