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发挥开发区经济建设主阵地和在改革开放、科技创新中的引领作用,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提升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省商务厅、省科技厅代省政府起草了《山东省开发区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反馈意见发送wzh@shandong.cn,邮件主题请注明“《山东省开发区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反馈意见邮寄至: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607号山东省科技厅成果处,邮编250101;请在信封注明“《山东省开发区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三、登录山东省司法厅官网“首页_互动交流_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在线提出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6日。
附件:
1.山东省开发区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
2.关于《山东省开发区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附件下载:
2.关于《山东省开发区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