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山东省科技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11-10 09:04:32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次数:

 

关于征集山东省科技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科技专家在科技项目评审、评价、咨询等科技活动中的重要作用,现面向全省公开征集各领域科技专家入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入库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科研信用和职业道德,坚持客观公正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

2、具有较强的专业学术水平和分析判断能力,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的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熟悉国内外相关行业或领域的发展动态。

3、身体健康,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胜任相关的评审、咨询等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4、不存在学术道德问题,没有科研信用、评审信用和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二、入库专家专业条件

入库专家除需符合基本条件外,还需相应符合以下专业条件:

(一)高校、科研院所及其他事业单位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在相关领域开展研究工作5年以上;

2基层科研人员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中级职称并从事相关行业工作8年以上。

(二)企业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或取得专业技术高级水平证书;

2高新技术企业、行业骨干企业等具有较强科研能力的技术负责人及技术骨干、企业技术副总、总工程师。

三、征集方式

专家入库实行专家自愿申请、单位推荐方式进行,全流程网上操作,无需报送纸质材料。常年受理申请,每月最后一周集中审核,审核通过的专家直接入库。专家库地址:山东省科技云平台(http://cloud.sdstc.gov.cn/),点击网上大厅—人才—科技专家管理系统。

四、入库流程

1个人、单位需先在山东省统一政务服务门户上进行注册,取得个人账号、法人单位账号。如已有账号,可直接登录科技云平台。

2、专家使用个人账号在科技专家管理系统中,按照要求填写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除账号、姓名、身份证号码、单位等字段信息提交后不可更改,其他信息可随时修改和完善。

3、单位使用法人账号登录科技专家管理系统,进行审核和推荐。

4、山东省科技厅统一审核。

五、完善在库专家信息

为了确保在库专家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请各单位通知在库专家使用省统一政务服务门户上注册的账号登录科技专家管理系统,于11月30日前对个人信息进行核实、更新并保存。

六、其它要求

1、为了更好地展现科技专家的专业能力和特长,请专家务必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个人信息。带“*”号的字段必须填写,否则无法提交。如实准确填写银行账号、开户银行等相关信息,这些信息可能作为专家咨询报酬发放的渠道之一。

2、请专家所在单位做好组织和服务,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及时对专家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和推荐,真正把本单位高水平的专家推荐上来。

七、联系电话

(0531)  66777127  66777094

 

 

                                                    省科技厅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