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山东省智能建筑技术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以及实验室发展规划,现公布2018年实验室开放课题指南,面向国内外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以及相关企事单位征集2018年度开放课题。
一、基本要求
申报的开放课题需紧密结合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的重大战略需求,支撑山东省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探索智能建筑相关理论与方法,侧重基础、前沿方向研究,鼓励学科交叉,坚持导向与自由探索结合。
二、2018年重点支持领域
围绕实验室研究方向和发展需求,2018年重点支持的研究领域如下:
(1)建筑节能与环境优化控制研究;
基于物联网技术的新型智慧建筑平台研究;基于数据的室内环境舒适性建模、评估与控制;基于人工智能方法的建筑能耗预测与控制;物联网环境下建筑设备智能控制方法与技术。
(2)建筑新能源优化调度与控制研究;
建筑太阳能发电预测与控制技术;建筑多能源优化调度策略研究;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系统优化控制等;
(3)智慧建造与城市基础设施智能化研究;
机器学习与机器视觉、建筑施工作业用机器人应用研究;智慧城市智能计算方法研究;城市供水供热管网故障诊断方法与技术研究;城市管廊综合监测系统研究;
三、经费支持额度
(1)建筑节能与环境优化控制研究(领域):资助课题1-2项,每项2-3万元,研究期限2年。
(2)建筑新能源优化调度与控制研究(领域):资助课题1-2项,每项2-3万元,研究期限2年。
(3)智慧建造与城市基础设施智能化研究(领域):资助课题1-2项,每项2-3万元,研究期限2年。
四、申请人资格
1.凡是具有博士学位及中级以上职称的国内外从事智能建筑、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等相关学科的研究人员均可以向本室申请开放基金课题。
同时,实验室接收国内、外研究人员自带课题和经费,利用本实验室设备条件开展科学研究。
2.申请人须具有充裕的时间进行课题的研究,项目执行期每年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至少应有一段时间在开放实验室工作。
3.申请人作为负责人同期在研本重点实验室项目只能有1项。
五、关于课题与成果标注要求
1.申请者在申请前请认真阅读《山东省智能建筑技术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明确责任和义务。
2.课题需至少发表SCI、SSCI、EI收录学术期刊论文1篇。
3. 基于开放课题支持完成的论文、专著等成果,归实验室和研究者所在单位共有。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完成单位,应包含“山东省智能建筑技术重点实验室”,并应标注“山东省智能建筑技术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项目号XXX”(英文名称:Supported by Shandong Key Laboratory of Intelligent Buildings Technology (Grant No. XXX)。否则不计入结题指标。
六、时间安排
1.申请者需填写《山东省智能建筑技术重点实验室开放研究基金课题申请书》(附件),申请书一式3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2.此次申请截止日期:2018年12月25日,过期不予受理。
3.此次公布课题的执行时间为: 2019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4.课题经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审查,实验室主任批准后立项。评审结果将于2018年12月30日前,通知申请者本人及所在单位。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解释和执行。
联系人:李成栋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临港开发区凤鸣路1000号,山东建筑大学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邮 编:250101
联系电话:18866410727
E-mail: lichengdong@sdjzu.edu.cn
附件:山东省智能建筑技术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
山东省智能建筑技术重点实验室
山东省智能建筑技术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2018年度).docx
2018年12月10日
附件:山东省智能建筑技术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
为了推动智能建筑基础研究和技术创新,加强学术交流与合作,发挥重点实验室优秀科技人才培养的作用,山东省智能建筑技术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设立开放课题(以下简称课题),资助国内外科技工作者依托本实验室开展研究工作。同时,实验室接收国内外研究人员自带课题和经费,利用本实验室设备条件开展科学研究。
实验室每年公布一次《山东省智能建筑技术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资助对象
具备博士学位、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国内外科技工作者,均可在《指南》规定的范围内提出资助申请。
二、课题申请
1.符合《指南》资助范围的研究,学术思想新颖,具有创新性。
2.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
3. 申请人具备实施该课题的研究能力和时间保证,经费预算合理,可取得预期成果。
4.课题研究年限一般为1-2年,经申请可批准延期一年;课题资助强度一般为2-5万元/项。
三、课题审批与立项
1.实验室主任召集实验室学术骨干对开放课题进行初审。
2.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以会议或书面通讯评议方式,对通过初审的课题进行评审,择优批准资助课题及资助额度。
3.学术委员会评审结果报学校科技处备案,由实验室主任签发立项批准书,通知申请者及其所在单位。
四、课题实施与检查
1.实验室指派专门人员对课题进行管理,课题负责人或主要研究人员可以根据需要到实验室开展相应的研究工作。
2.研究计划实施中,涉及到预定目标、研究内容、计划实施等的改变、以及提前结题或延长年限等变动,课题负责人提出报告,经实验室主任批准,报所在单位审批。
3.课题负责人不得自行更换,确需变更的,经所在单位审批安排合适代理人,报实验室备案。课题负责人因工作调动,可依据具体情况选择在原单位或调入单位完成课题,但须调入、调离双方及实验室签署意见,并报实验室审批及备案。
4.实验室对课题实行中期检查。课题负责人需按照实验室要求提交《开放课题中期进展报告》。对不报送进展报告、工作无进展、经费使用不当的课题,课题负责人如不能纠正、补报,实验室根据具体情况,要求课题承担单位终止该课题并追回全部或部分已发放的经费。
5.课题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向实验室报送《开放课题结题报告》,并向实验室提交以下材料:
(1) 发表学术论文复印件,出版著作封面、版权页和目录;
(2) 专利与获奖成果证书等复印件;
(3) 研究工作中的原始技术档案、数据记录、图纸、底片、软件、程序等和其它资料,以及目录清单。
(4)课题经费支出情况(由所在单位财务部门盖章)。
6. 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将对课题完成情况进行评议,对优秀研究成果将颁发“优秀成果证书”。
五、课题成果管理
1.课题所取得的论文、成果和专利,归实验室和研究者所在单位共有,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完成单位,应包含“山东省智能建筑技术重点实验室”。
2.课题至少发表SCI、SSCI、EI收录学术期刊论文1篇(含)以上。
3.课题的有关论文、专著等成果,均应标注“山东省智能建筑技术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项目号XXX”(英文名称:Supported by Shandong Key Laboratory of Intelligent Buildings Technology (Grant No. XXX)。
4. 鼓励已获得本实验室课题资助开展的研究项目,继续申请更高层次的项目。
六、课题经费使用与管理
1.课题经费一次性划拨。
2.课题直接业务费应占总经费的80%(含)以上,经费支出需严格遵照课题任务书中的经费预算执行,需调整的由课题承担单位按规定审批。
3.课题经费由课题负责人支配使用,严禁从开放课题承担单位再次转拨经费。
4.课题结题后,课题经费需进行结算,结余经费由课题承担单位统筹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