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相关业务问题答疑
发布时间: 2020-02-04 14:5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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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申请设立省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答:申请设立省级农高区,一般应是建设2年以上的省级农业科技园,具有完善的园区规划、准确的功能定位,鲜明的产业特色、较大的辐射带动潜力,到位的管理与服务机构、创新有效的体制机制和充分的创新资源、有力的措施保障。能与城市总体布局、产业特色相衔接,有助形成产城融合新模式;能与农村人口转移、城市周边村镇发展相结合,带动新农村建设健康发展;保护和挖掘区域农业文化、传承农业文明意识强,能够积极培育、发展园区文化与品牌创意产业。
问:省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申报与批复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答:申报省级农高区应由所在地设区的市政府向省政府提出设立申请。省科技厅按照省政府要求,组织专家对总体发展规划进行论证、评估,对符合省级农高区建设条件的,报请省政府批准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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