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服务机构相关业务问题答疑
发布时间: 2020-02-04 15:02:39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次数:

问:鼓励备案省级服务机构开展技术转移转化活动补助标准

答:依据《山东省支持培育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对促成科技成果在省内转化且年度技术合同成交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省级服务机构,省级财政按照年度技术合同成交额的1.5%给予补助,最多不超过50万元。


问:申请省级服务机构应具备条件

答:依据《山东省支持培育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独立法人机构应已在省内注册,且专业从事技术交易服务活动;高校、科研院所内设机构应具有开展技术转移转化的能力,取得明显成效;二是经营状况良好。独立法人机构上年度技术转移转化中介服务收入不低于30万元,促成技术交易成交额不低于500万元;高校、科研院所内设机构上年度促成技术交易成交额不低于500万元,促成5项以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三是信誉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