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常见多发病防治研究”等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 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9-03 16:22:37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有关要求,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主责单位由科技部调整至各部委,科技部负责项目总体布局、实施情况督促检查和科研成果评估问效。按照国家科技计划管理要求,市科技管理部门和对口主管部门均可以作为推荐单位组织项目推荐。将有关项目申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对照申报要求,严格按照受理时限,组织符合条件单位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有关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按照各部委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填报提交项目预申报书。拟通过我厅进行推荐的项目,推荐单位请选“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我厅相关处室对项目申报材料审核后,将按时向相关部委报送推荐项目。拟通过对口主管部门推荐的项目,请及时与相关单位对接。

二、项目申报咨询服务电话

(一)国家卫生健康委

1.常见多发病防治研究”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88225180

2.“生育健康及妇女儿童健康保障”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88387278

3.“诊疗装备与生物医用材料”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88225093

4.“干细胞研究与器官修复”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88225150

5.“前沿生物技术”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88225179

6.“生物安全关键技术研究”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88225136

省科技厅负责处室:社发处,联系电话:0531-51751195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7.“林业种质资源培育与质量提升”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598076

省科技厅负责处室:农村处,联系电话:0531-51751183

中国科学院

8.“地球观测与导航”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88377340

9.“大科学装置前沿研究”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35

省科技厅负责处室:基础处,联系电话:0531-51751132

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建议各申报单位在上传预申报材料的同时,将申报情况及时电话告知省科技厅负责处室联系人,以便按时做好审核推荐工作。

 

附件:1.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常见多发病防治研究”等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40828/5565.html

2.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林业种质资源培育与质量提升”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40827/5564.html

3.中国科学院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地球观测与导航”和“大科学装置前沿研究”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40826/5563.html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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