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集中申报的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常见问题解答
发布时间: 2026-01-20 17:55 信息来源: 基础研究处


一、申报限项相关问题

1.我不知道目前是否超出了限项范围,怎么办?

答:您可登录省科技云平台进入申报入口,如超出限项范围,通过系统弹窗可查看被限制申报的原因。

2.我前期参与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已立项。还能对之前填报的年度工作时间进行修改吗?

答:项目负责人、项目参与人每年用于在研项目的工作时间可以调整。调整后项目负责人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项目参与人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4个月。变更入口及办理流程请登录科技云平台,在消息中心查看《关于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限项要求的有关说明》。

3.读书期间参与的项目,也计入限项吗?

以在读全日制学生身份参与项目,现已就业的申报人,前期以在读全日制学生身份参与的项目不计入申报人当前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在读全日制学生含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变更入口及办理流程请登录科技云平台,在消息中心查看《关于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限项要求的有关说明》。

4.有省基金项目执行期满应验收但未进入验收程序的项目负责人,暂停省基金项目申报。我牵头承担的省基金项目执行期满,在2025年度省基金项目验收中提交,算是进入结题程序了吗?

答:若已按通知要求填写结题报告,并经依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提交至省科技厅,则视为本项目进入验收程序。

二、青年科学基金申报相关问题

1.牵头承担过省海外优青项目,还能申报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C类)吗?

答:不可以。

2.是否可以用相同的申报书,同时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省基金?

    答:不能。申报人不得在同一年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项目类型、由不同申报人或经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不得将已获资助的项目重复提出申请;不得将同一研究内容向不同资助机构提出申请。如发现多头或重复申报等问题,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记入科研诚信档案。

三、青年科学基金(C类)直接给予政策相关问题

1. 博士毕业后来鲁工作,期间变更了工作单位,还算首次来鲁吗?

答:不算。

2.博士毕业12个月以上签订工作合同的还需提供空档期非在鲁工作(学习)证明,需要提供什么证明材料?

答:请按照申报系统提示,提交未在鲁缴纳社保相关材料,经依托单位盖章有效。

3.2025年,我放弃承担省基金青年基金(C类)自筹项目,今年还能不能再次申请青年基金(C类)直接给予?

答:不能。

4.我是省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属于对入职部属高校和科研机构,国家实验室、国家实验室基地、全国重点实验室、省实验室、省基础研究特区,省一流学科建设“811”项目建设学科的的范畴吗?

答:不属于。

5.我入职的单位建有全国重点实验室,但我不是全国重点实验室的固定人员。属于入职部属高校和科研机构,国家实验室、国家实验室基地、全国重点实验室、省实验室、省基础研究特区,省一流学科建设“811”项目建设学科的的范畴吗?

答:不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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