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在科技云平台填报科研项目有关数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6-10 11:06 信息来源: 资配处

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各承担单位、主管部门、厅内各主管处室:

为贯彻落实中央科技委“宽严相济”加强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有关要求,我们在科技云平台项目管理系统添加了资金动态监管模块,请各项目承担单位按要求填报相关财务数据、项目主管部门和业务处室及时审核。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承担单位填报有关要求

(一)填报范围

需填报项目的计划类别为以下8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1.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

2.氢进万家项目

3.科技示范工程项目

4.竞争性创新平台项目

5.良种工程项目

6.重大基础研究项目

7.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

8.科技合作项目

(二)填报方式

通过科技云平台网上填报,项目负责人登录科技云平台项目管理系统,参照填报手册提示填写。填写数据单位均为万元,标※为必填项。

科技云平台资金动态监管模块填报手册,可登录山东省科技云平台(https://cloud.kjt.shandong.gov.cn/)-帮助中心-帮助文档下载查看。

(三)填报时间

每年度两次填报,第一次6月1日-6月20日,填报截至当年5月31日的财务数据;第二次12月1日-12月20日,填报截至当年11月30日的财务数据。

(四)填报内容

1、项目有关财务数据,主要包括以下信息。

①项目资金信息。填写省拨资金已到位资金、自筹资金已到位资金。对省级财政资金和其他来源资金要分别单独核算、专款专用,需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②已支出资金。填写项目承担单位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各明细类别的省拨资金支出数、自筹资金支出数,填写自筹资金其他费用支出。如有需说明事项,填在备注列。

③合作单位资金情况。填写合作单位省拨资金到位数(即项目承担单位拨付所有合作单位省级财政资金合计数)、合作单位省拨资金支出数(即所有合作单位省级财政资金支出合计数)。

④填报数据为自立项起的累计数。如项目2025年1月立项,2026年6月填报数据为2025年1月至2026年5月31日的资金情况,2026年12月填报数据为2025年1月至2026年11月30日的资金情况,2027年6月填报数据为2025年1月至2027年5月31日的资金情况。

以上财务数据填报咨询电话:0531-51751089,0531-51751085。

2、项目效益产出情况,主要是以下数据信息。

根据项目实际效益产出情况填写本填报周期内的关键技术突破成效、经济社会效益产出情况。填写数据为从每年的1月开始,到填报时的产出情况,如2026年6月填写2026年1月1日到2026年6月的产出情况,2026年12月填写2026年1月1日截止2026年12月底全年的产出情况。

以上效益产出数据填报咨询电话:0531-51751076。

(五)填报数据的结果应用

通过科技云平台开展科研项目财务数据填报,是落实中央科技委以及财政、纪检、审计等部门关于加强科研经费监管要求的重要举措,对推进科研项目规范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具有重要意义。请各项目单位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每年度按照时限要求及时收集、填报有关财务数据。项目财务数据填报的及时性和填报质量将作为项目中期检查、绩效评价的一项重要内容。

(六)填报咨询

填报过程中,对填报内容如有疑问的,请咨询项目主管部门相关工作人员。

对云平台账号登陆等问题有需要咨询的,请联系科技云平台技术服务电话:0531-51751080,0531-51751143。

二、主管部门有关职责

(一)组织项目单位填报数据

各设区市科技局、省直部门(单位)及中央驻鲁单位作为项目主管部门,负责项目资金动态监管工作。区县(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作为二级主管部门,负责协助一级主管部门开展相关管理工作。各主管部门按照工作要求,组织项目单位及时开展数据填报工作。

(二)开展数据审核

各主管部门指定专人,对项目承担单位填报的数据进行形式审查,分别于6月30日前完成当年度第一次数据填报审核、12月31日前完成当年度第二次数据填报审核。

(三)处理有关问题

对项目单位提出的问题咨询,及时予以答复,把握不准的及时与省科技厅相关业务处室沟通后予以答复。对未按时完成填报的项目承担单位,及时提醒督促。对系统提示的预警事项,要及时核实具体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重大事项及时向省科技厅报告,确保项目规范运作、科技资金安全高效管理使用。

三、厅内主管处室相关职责

(一)通知各主管部门组织做好数据填报工作

按照工作时限要求,及时通知项目主管单位,组织项目单位填报有关数据。对未能按时组织项目单位完成数据填报的项目主管部门,及时进行调度指导。

(二)开展填报数据审核

各主管处室指定专人,负责对主管部门审核后的信息进行复核,当年度第一次填报的数据信息于7月10日前完成复核、当年度第二次填报的数据信息于次年1月10日前完成复核。

(三)及时发现并解决有关疑难问题

及时答复项目单位、主管部门提出的问题咨询,难以答复的疑难问题及时与资配处、规划处沟通后答复。运用科技云平台资金动态监管模块,对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开展动态监控,及时发现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并针对性的跟进研究处理推进解决。

(四)加强数据填报结果运用

对未按时完成组织填报或填报数据质量差的项目单位、主管部门,及时进行提醒督促。同时,项目财务数据填报的及时性和填报质量将作为项目中期检查、绩效评价的一项重要内容。

四、常态化填报

科技云平台项目管理系统资金动态监管的数据填报实行年度两次常态化填报制度,请项目单位自觉按时、准确填报。请厅主管处室、各主管部门加强组织调度,及时进行数据审核,项目填报及审核工作持续至项目验收结束为止。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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