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抗击新冠疫情
提供检测资源与专家支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疫情防控坚持科学精准、动态清零,尽快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势头重要指示精神,强化新冠疫情防控科技支撑,推进资源共享服务,山东省科技厅确定,依托山东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为检测机构提供抗疫检验检测仪器实时在线共享、技术专家咨询指导服务。
一、为一线检测机构共享提供检验检测仪器及相关装备
统筹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检测仪器装备,包括荧光定量PCR仪、核酸提取仪、离心机、振荡仪、高压灭菌器、超净工作台、超低温冰箱、移液器等,根据一线核酸检测机构实际需要提供共享服务,全力保障检测机构核酸检测。进一步引入全省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专业服务机构相关仪器装备纳入协作公用网,丰富共享资源。
二、为一线检测机构提供专家支持指导
组织我省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专业服务机构从事分析测试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为核酸检测提供实时远程或现场操作与分析指导。
三、依托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提供对接服务
在省科技厅云平台(http://cloud.kjt.shandong.gov.cn/instrument/)开设“抗击疫情专栏”,明晰抗击新冠疫情所需检验检测仪器设备、指导专家。通过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为需要核酸检测仪器和技术指导的机构,及时匹配、对接有关机构及专家,全程做好相关服务。简化工作流程,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四、实施检测仪器共享服务创新券补助
参照科技性中小微企业共享使用科研仪器创新券补助政策措施,通过创新券推动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工作,对抗击新冠疫情共享检验检测仪器设备资源活动所发生的费用直接予以补助;对提供服务量大、用户评价高、综合效益突出的供给方给予后补助奖励;对涌现出的先进个人给予表彰。
五、强化组织领导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大局意识、践行责任担当,为打赢抗击新冠疫情提供科技支撑。各市科技局强化创新券使用审核统计责任;仪器供给方积极主动为检验检测单位提供共享服务,提高工作效率;有关专家发挥专业素养和敬业精神,为精准高效检验检测提供指导服务。有关工作在省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统筹领导下有序开展,严格执行生物安全相关规定。
联系人:张振宁、韩珺
联系电话:51751102、51751103
附件1:抗击新冠疫情所需检验检测仪器设备
附件2:抗击新冠疫情专家支持名单
省科技厅
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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